工信部推进卫星物联网业务商用试验
2025-11-27 00:30:41近日,工信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通知,部推启动卫星物联网业务的进卫商用试验工作。通知指出,星物企业须搭建卫星物联网系统及相关支撑系统(BSS、联网OSS、业务MSS),商用试验依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工信商用试验旨在丰富卫星通信市场供给、部推激发市场活力、进卫提高服务能力,星物建立安全监管机制,联网并为商业航天和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提供支持。业务
原文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开展卫星物联网业务商用试验的商用试验通知
工信部信管函〔2025〕307号
各省、自治区、工信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各相关企业:
卫星物联网发展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的重要举措,具有深远意义。依据相关指导意见,现启动卫星物联网商用试验。
一、试验内容
(一)业务类型
卫星物联网业务利用卫星通信技术,提供广域物联网连接的低速数据服务,适用于各种设备和交通工具。
(二)申请主体
申请单位需建成卫星物联网系统及相关支撑系统,依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
(三)服务对象
服务对象包括利用卫星物联网进行数据采集和传输的行业用户,涵盖工业、交通、能源、农业及应急等领域。
(四)试验目标
商用试验将促进卫星通信市场多样化,增强市场主体活力,提升服务能力,构建安全监管体系,支持新兴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试验申请审批
(一)申请条件
申请单位需符合以下条件:
1. 依法注册成立的公司;
2. 具备充足资金和专业人才;
3. 有必要的场地和设施,符合相关规定;
4. 有长期提供服务的信誉或能力;
5. 依法申请无线电频率许可;
6. 有完善的试验方案,符合多项安全与技术要求;
7. 其他国家规定的条件。
(二)审批程序
企业需向所在地通信管理局提交申请,经初审后报送工信部审核,符合条件者将获批开展试验。
三、业务经营要求
获批的企业需履行责任,确保:
1. 系统构建及业务开通,保障网络畅通;
2. 按要求预留卫星通信资源;
3. 与用户签订合同,保障用户权益;
4. 遵守终端设备管理规定;
5. 按要求报送业务数据,支持互联网协议;
6. 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
7. 遵守无线电管理规定,避免干扰;
8. 梳理应用场景,及时报备相关信息;
9. 建立完善的用户服务管理制度。
四、服务对象管理
应用卫星物联网的单位应强化使用管理,遵守以下要求:
1. 建立“一物一码一号”的管理制度;
2. 不得传播法律禁止的信息;
3. 不得擅自开展电信业务及转租;
4. 不得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行为。
五、试验退出机制
未按时提供服务或存在违法问题的企业将被撤销资格,并需妥善处理用户权益问题。
六、组织管理保障
工信部负责试验的组织和评估,地方通信管理局需支持并监督所辖企业申请、管理工作。
七、商用试验总结
试验期为两年,获批企业需定期汇总试验情况报告工信部。工信部将评估情况,总结推广试验经验和模式。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商用试验工作启动。工信部将根据试验情况完善政策,研究业务正式施行事项。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5年11月19日
本文编选自工信部,官网编辑:陈雯芳。